去年英国的WILKO破产让很多国内企业收不到货款,估计施耐德的这些供应商也要面临货款无法收回的问题。目前,schneider consumer group 已经处于破产保护程序,可能会依据美国《破产法》第15章向美国破产法院申请承认其外国破产程序。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暂时或永久停止债权人对公司的追债行动,限制某些合同条款的可执行性,同时帮助公司进行重组或清算。破产后,债务的偿还顺序是:1.破产费用和管理费用。这些费用包括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法律费用和会计费用等。2.员工工资和福利。包括未支付的工资、假期工资、病假工资以及其他员工福利。3.担保债务。指有特定资产作为抵押的债务,这些债权人可以通过处置抵押资产优先获得偿还。4.税收债务。政府的未缴税款通常也具有优先偿还权。供应商的货款是否会被优先偿还,这取决于他们是担保债权人还是无担保债权人。如果供应商的货款是有担保的,他们将优先获得偿还。如果没有担保,他们的货款将作为无担保债务,在偿还优先级较低,只有在优先债务偿还后,剩余资产才会用于偿还这些无担保债务。假如偿还了优先债务后没钱了,剩下的债权人就自认倒霉吧。 所以,对于施耐德电气在中国的供应商来说,能否收回货款一定会受到影响。不过,如果买了中信保,损失不会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