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s文章

不要当冤大头,更不用装无辜

 

01

前两天收到一位外贸业务员的求助。

她在东莞做 To B 外贸,卖的是户外 PVC 防水包。有一个合作了 5 年的瑞士客户突然反馈说,其中一款 PVC 腰包被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抽检出增塑剂严重超标,政府那边已经发了召回函。

到了这个月初,客户统计完损失,向她索赔七万多美金。她赔不起,客户就发了律师函。

该业务员在求助信里反复强调,该款产品单价不到 1.4 美金,客户每次订单数量都很少,工厂一直是按普通材料出货,客户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检测要求。

现在,客户一边要赔偿,一边又说如果后续还想继续合作,所有产品、所有颜色都必须符合欧盟要求,还要提供完整检测和认证。

业务员的问题是:怎么跟客户谈判,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我看了一下索赔表,套路和我之前见过的差不多。核心不是把损失写清楚,而是先把总额做大。因为只要总额够大,对方的心理防线就更容易先崩。

里面有一部分是相对直接的损失,比如库存货值、召回货值、必要的检测费、销毁费。

另外一部分则是典型的凑数项目,目的就是把总额往上抬,比如利润损失、内部处理费、品牌影响、客服成本、管理成本、终端退款金额等

很明显,客户把直接损失和下游市场后果混为一谈了。

工厂卖给客户的是 B2B模式,单价一块多美金。他卖给消费者多少钱?

客户当然可以把这些项目全部写进赔偿表,但那只是他的开盘价,你如果把这张表直接当真了,那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

这种情况下,第一步不是先谈赔多少,而是先把赔偿表拆开,确认一些关键数据:

  • 库存销毁的数量是多少,

  • 召回数量是多少,

  • 实际退货,

  • 市场端退款,

  • 哪些有发票或收据,

  • 哪些只是内部估算,

  • 哪些是必要处理费用,

  • 哪些是客户的情绪账。


当下,这个业务员要做的,不是先慌,而是把账算清楚了再去和客户谈。

02

今天我把这个案例单独拎出来写,重点其实不在谈判技巧,而在这位业务员求助信息里的一句话。

她说:“客户以前从来没提过检测要求。”

一听这话音,就知道是在给自己开脱责任。

客户没提,意味着他不能在事后把所有责任和后果都一股脑甩给你;但客户没提,也绝不代表你就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做欧洲生意,应该知道欧洲对增塑剂、化学物质、消费品安全这些东西一向重视。

PVC 本身就属于风险比较高的一类。瑞士虽然不是欧盟成员,但和欧盟市场联系极深,产品要求只会持平,甚至更严。

你明知道货是卖到瑞士去的,却既没主动和客户确认适用标准,也没问客户到底是按普通材料出,还是按欧洲市场要求出,更没有在下单前把这件事书面确认下来。

我只能说,你不是无辜,你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

不提前把材质确认清楚,无非就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先把订单做了再说,反正大概率不会出事。等到出事了,自己也收到货款了,烂摊子主要甩给客户。

03

很多中国供应商一直活在一种低配版逻辑里:客户不提,我就默认不用做;客户提了,我再应付。

这套逻辑在一些低门槛市场也许能混过去,但一旦碰上瑞士这种高规则市场,迟早要翻车。

所以,这个业务员虽然不该背七万多美金的总赔款,但她也绝对不无辜。

客户当然也有责任。

货是他进口的,消费者也是他在面对。他同样应该清楚,欧洲市场不是拿普通货随便卖卖就行的地方。

客户前期也没有把要求说清楚,更没有把标准、检测主动和国内供应商确认清楚,而是想当然地以为所有人都懂他们市场的规则。

也正因为如此,这个业务员在处理时,必须避开两个极端。

一个极端是跪得太快。

一看到律师函,一看到七万多美金,立刻开始琢磨能不能分期赔、能不能卖惨、能不能求客户网开一面。

另一个极端,是装无辜。

拼命强调客户没说过要求,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我觉得成熟的处理方式是有限认错,有限担责,坚决切断那些不该由你背的责任。

在和客户谈判时,你完全可以这样说:

承认双方都没有把欧洲市场的材料合规要求确认到位;作为供应商,你们没有进一步确认适用法规和材质要求,这一点存在明显疏漏。

你愿意为这部分疏漏承担相应责任,也愿意就合理、直接、可证明的损失,给出一个商业解决方案。

但与此同时,你也必须明确:

相关订单中并无书面合规标准、检测义务、认证要求和责任分配条款,因此客户现在主张的利润损失、全部终端退款、内部管理费用、品牌损失等项目,不能当然全部由供应商买单。

04

再预判一下事情的结局。

这个客户后续大概率已经没法合作了。

这不是简单的感情破裂,而是这种商业模型本身已经死了。

客户现在要求所有产品、所有颜色都符合欧盟要求,还要提供检测和认证;而现实是,订单的SKU 太多,颜色太碎,单色数量太少,根本达不到合规材质的起订量。

就算客户还想继续合作,他这点订单体量也撑不起完全合规的成本。所以,这段合作走到这里,基本只剩收尾,没有续命意义。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说,既然如此,业务员装死是不是最好的止损方式。

坦白说,这确实是很多中国供应商会做出的选择。钱赔不起,合作续不上,索性不回了。

但如果是我,我不会这么处理。

不是因为我有多高尚,而是因为我知道,自己该承担的责任最好不要躲。不是我的责任,你也别想硬扣到我头上。

生意做到最后,其实就是人品了。该认的认,该赔的赔,不该背的,一分都别多背。

事情走到这一步,这段合作大概率已经只剩收尾。既然如此,就更应该把账算清,把该说的话说清。

最后建议大家给我写求助信只陈述客观事实就行了,不要加入太多的主观判断,带情绪的东西通常对解决问题没啥用,还占用时间和精力,甚至会误导别人,催眠自己。

都是千年的狐狸,就别装小白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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