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s文章
大厂的光,不会照亮你,只会刺瞎你
01
最近和一朋友聊天,朋友说决定终止和 X 公司的合作了。
我很惊讶。X 公司是业内龙头企业,能成为他们的供应商,当初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对外说自己是 X 公司的供应商,也能给自己脸上贴金,怎么就不合作了呢?
朋友说,X 公司的付款方式实在是太逆天,无法承受了。
我让他详细说说。
他说完之后,我沉默了五秒,这不是逆天,简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节奏。
朋友与 X 公司签的付款条件是 O/A 45 天。
在常人理解下,45 天后应该收到货款。
结果到了 45 天,对方“准时付款”了。
只不过,所谓的付款不是付钱,而是一张由 C 公司开出的 远期汇票,要 9~12 个月 才能兑付。
合同写着45 天付款。现实却是45 天只是第一段等待,真正的账期在明年。
你想提前拿回现金?
可以。
给 C 公司 8% 的手续费。
这叫什么合作?
这是供应商被迫做了一笔 无抵押、无议价、无尊严的贷款,还要笑脸相迎地说一句“期待下次合作”。
更迷人的是这套结构的分工:
X 公司(大厂):不用掏现金。
C 公司(金融机构或 X 公司控制的公司):不生产、不承担、不负责,只收 8%的佣金。
朋友(供应商):掏钱生产、垫资一年、承担全部风险
你以为你在供货,其实你在给别人做供应链金融。
风险清单全在你头上:
生产投入
资金占用
汇率波动
汇票兑付不确定
市场变化
现金流断裂
法律追责困难
他们不承担任何风险,却都有收益。
而这种模式最毒的地方在于:
它没有违法。
合同写着账期 45 天,45 天后买家也确实“付款”了,只是付款方式变成了远期汇票。合同也没说不能用汇票。
C 公司提前兑付收费,是行业规则。
付款期长,是正常条款。
供应商签字了,就是自愿。
虽然很气愤,但你会发现,所有的不合理居然都藏在合理里。
02
我问朋友为什么现在才醒悟。
他说了一句实话:
“以前感觉能成为大厂供应商,是一种荣誉,现在发现只是虚名。”
确实是这样,多少企业拼命追逐大厂光环而自动割肉。
但现实是,虚名很便宜,风险很贵。
你以为你搭上了大厂这艘船,其实你只是挂在船屁股后面搅水花。
你又忙又累又垫资,甚至堵上全部资产,但在大厂眼里,你就是上杆子巴结自己的垫脚石。
不想用了,一脚踢走,反正大把垫脚石在排队。
稍微思考一下这种付款模式,就会意识到它有多荒诞:
大厂靠供应链金融赚钱,
金融机构靠供应商焦虑赚钱,
供应商为了生存,要么加价,要么偷工减料。
最后买单的是谁?
终端消费者——你我他。
最可怕的是,很多供应商还觉得:
“能给大厂供货,我值得。”
值得什么?
值得你把一年现金流押在别人账本里?
值得你承担别人一句“内部流程未走完”的停付?
值得你甘愿被合法吸血?
真正好的合作,是双方都有钱赚,而不是让一方牺牲现金流,另一方享受确定性。
如果一个合作让你只能获得“虚名”,那你最好跑得越快越好。
给所有企业一句忠告
无论你是中小企业,还是年营收上亿的大公司,都不要为了虚名,去接受任何会掏空你现金流的合作模式。
大厂看起来很大,动静很大,光环也很大,但那与你无关。
你不能因为对方“看起来牛”,就让对方把你的血吸干。
热闹是他们的,钱是你的。
做生意,还是现实一点比较好。
今天就这样吧。
12.28,年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