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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广州银行急了,要隔空打牛、借刀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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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写了一篇文章,表达了对江门广雅学校强迫所有学生家长必须在广州银行开卡一事的愤怒。

被学校“自愿”的家长们,有怒不敢言

文章的指向也很明确,目标是学校。

我本以为,最该站出来解释的是学校,他们需要解释以下问题:

1、谁拍板把农行换成广州银行的?

2、为什么要强迫所有家长办广州银行的卡?

3、广州银行有哪些优势,明显比农行好?

然而让我意外的是,学校一直静默无声,倒是广州银行江门分行急了,跳出来投诉我“侵权”。

既然被投诉了,那我就还原所有真实的东西,顺便扒一下广州银行的财务状况。

这次咱们不做评论,只展示事实。

看完这些事实后,大家应该可以猜出来他们为啥这么急。

【一、到底是“强制”还是“被自愿”?】

这份发到14000多家长手里的通知的完整稿如下:

 

 

划重点:

❶ 有时间截点;
❷ 威胁“将影响学生消费”;
❸ 明确唯一银行;
❹ 附上银行联系人。

这种“通知制+唯一选项+后果警告”的形式,是否构成事实上的“强制”, 你我心里都有杆秤。

如果有人认为这都不是强制要求,那我们多年来学的语文,可能真的白学了。

看到通知后,我的小助理在家校群质疑了一下学校的做法,立刻被踢出群了。

看懂了吗?

被强制办卡的是家长

被威胁不办卡,娃在学校的消费即将受到影响的是家长;
被踢出家长群的是家长,

 

家长仅仅表达了对学校做法的不满和质疑,就被和学校和银行联合绞杀。

 

学校方面:把和家长相关的微信踢出家长群,阻断家长发言;

 

银行方面,向公众号平台举报被侵权,想通过平台的手阻止家长发言。

 

学校和银行配合得如此默契,赶快结婚成一家人吧。

 

有时候想想挺可怕的,教育我们孩子的,居然是这样一群人

对家长强硬、对质疑敏感、对舆论恐惧,却唯独对自己的权力联动毫无羞耻感。

 

言传身教,他们就是这么教育孩子,影响孩子的。

【二、广州银行的财务状况】

广州银行这几年并不好过:

  • 2024年净利润比2023年下降66.47%, 经营状况堪忧;

  • 2024年营收比2023年下降13.86%, 资产质量持续承压;

  • 截至2024年,广州银行净利润已连续4年下降

  • 多位股东密集“清仓式”退出, 包括交通银行和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股权多次挂牌拍卖却无人接盘

  • 上市计划已中止, 资本充足率逼近监管红线,风控压力显现;

  • 市场信心严重不足, 连原始股东都急于抽身。

以上数据来源:经济参考报

数据链接:http://jjckb.xinhuanet.com/20250512/36a3c496450b4e91aad341792ddb2bc0/c.html

除了经济参考报,其他媒体也报道了。

 

除了经营状况堪忧,违规倒是很活跃。
不管是总行还是地方分行,随便一搜,关于广州银行及其部分分行的处罚通知在网上随处可见。

 

而江门广雅学校,竟然和这样一家银行深度合作,要求全校一万四千多家长必须在这家银行开户办卡。

有意思的是,网上有这么多对广州银行的负面报道,他们居然不去告别人侵权响他们的商誉。

而我只是表达了对江门广雅学校强迫家长办广州银行卡的不满,广州银行就激动了。

我不禁想问:
谁才是背后的操盘手?谁在心虚?谁怕曝光?

【三、如果所有家长都沉默,下一件被自愿的事会是什么?】

很多家长已经习惯了被“自愿”。

  • “自愿”购买学校指定教材;

  • “自愿”使用某平台交作业;

  • “自愿”买又贵又丑的校服;

    ……

这一次,又来个“自愿”绑定特定银行办卡。

可我们心知肚明,家长之所以“自愿”,是因为我们的软肋,正穿着校服坐在教室里。

有人说我多事。

有人说我较真,不就是办张银行卡嘛!

但我始终相信一句话:
如果每一个人都怕事,那坏事就会成为常态。

鲁迅先生说的好,一向如此,难道就是对的吗?

今天不是为我自己争一口气,而是为我们所有长期以来被自愿的普通家长争一条退路。

而这次事件,如果真的构成“侵权”,对他们产生了不利后果,让他们遭受到了重大损失,那请广州银行江门分行去举证,那咱们法庭见!

要说被侵犯的,恐怕是:

家长们的选择权,

学生的正当权益,

以及我们为人父母的尊严。

如果我们继续沉默,那就等着下一次“自愿”的到来。

唯有发声,问题才会被看见。

最后顺便普个法,看看学校和广州银行已经违了什么法,侵了什么权。

(一)强制办理金融业务,侵犯家长信息自主权与隐私权
 
校方擅自决定变更金融服务提供方,将是否开设广州银行账户作为学生是否能在校正常生活的前提条件,迫使家长向广州银行交出个人身份证信息、手机号、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
 
该行为未经过任何征求意见程序,亦无公开透明的风险说明,已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6条“明示同意”原则、《民法典》第1032条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规定。
 
(二)以学生利益为筹码,变相强迫交易,构成对家长的制度性要挟
 
校方未提供替代方案,亦未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充值渠道,导致不配合者将直接影响子女正常校园生活权利,包括食堂就餐、超市购物等基本服务。
 
这种以“系统升级”为名,行“强制依附”之实的行为,已经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所明文禁止的“强制交易”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校园基本生活保障的核心精神。
 
(三)校银合作疑涉不当利益交换,涉嫌滥用公权、侵害教育公平
 
广州银行近年来经营压力巨大。
 
在未充分披露合作方式、利益走向及合法评估依据的情况下,学生和家长的隐私信息及资金沉淀被用作拉动商业KPI的手段。
教育系统公信力因此被严重侵蚀,影响深远。
 
四)家长提出质疑被踢出家长群,沟通权利遭非法剥夺
 
家长在家校园群表达正当意见后,被踢出群组,从而被剥夺了家校互动的基本渠道。
 
校方此举涉嫌打压合理监督,构成对原告表达权、知情权的侵犯。
 
综上,江门广雅和广州银行联合实施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对我(学生家长)的多重合法权利侵犯。
 

📣 欢迎转发这篇文章,如果你也曾被“自愿”做过太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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