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s文章
少写一个词,近90万美元没了
01
这里有几件悲伤的事,说出来,让一些人开心一下。
一家外贸公司做了一票一百多万美元的订单,出口到荷兰。客户坚持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
卖家一听这个付款方式,第一反应是:安全啊,不可撤销,即期,银行付款,比T/T靠谱多了。
货物按时出运,单据也按要求做好,结果交单以后,开证行发来拒付通知。
理由是提单上的装货港写的是“NINGBO”,而信用证要求的是“NINGBO PORT”,少了一个“PORT”。
货已经到了鹿特丹港,每天产生高额滞港费。客户这时候站出来说,可以接受不符点,但只能按原价三折收货。
工厂迫于滞港费、退运费,再加上产品是定制品,最后只能咬牙接受,亏了将近90万美元。
还有一家纺织品公司,提单收货人地址少写了一个邮编,也被拒付。
后来才知道,当地纺织品价格暴跌,客户借这个不符点压价20%。
另一个深圳公司做信用证,发票上的产品描述多写了一个“NEW”,型号、参数、数量都没有变,开证行仍然拒付。
02
很多人对信用证有一种天然迷信,尤其看到“不可撤销”、“即期付款”、“银行信用”这几个词,就以为收款安全了。
其实不是。
不可撤销,只是说信用证不能被买方单方面取消或修改。
即期付款,也只是说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银行应当即期付款。
真正决定你能不能拿到钱的,不是你有没有发货,不是货物质量好不好,更不是客户当初怎么承诺,而是你的单据能不能在银行那里被认定为“相符”。
你要明白,银行处理的是单据,不是货物。
换句话说,银行审查的是表面的东西,不是事实。
也就是说,你真实发货了,货物没有问题,不等于单据没有问题,更不等于银行不会拒付。
UCP600虽然有规则,ISBP也有实务标准,但具体到某一个词、某一个地址、某一个描述,解释空间在审证员那里。
同一个不符点,A银行可能接受,B银行可能拒付;同一家银行,在客户愿意付款的时候,问题不大,在客户不想付款的时候,就可能突然变得无比严格。
就像《大明王朝》里杨金水说的那句话:
有些事,不上秤没有四两重,上了秤,一千斤也打不住。
03
开证行是进口商的银行,不能说他们都会偏袒客户,但你必须承认,在灰色地带里,开证行天然离进口商更近。
因为进口商是它的客户,有账户,有授信,有长期往来;出口商只是远在另一个国家的受益人。
当客户不想付款,或者市场行情突然下跌,只要暗示一句“请仔细审核单据”,审单员就有可能拿着放大镜,把单据从头看到尾。
我觉得信用证危险的地方不是没有规则,而是规则给了审单人解释空间。
大环境好的时候,很多问题会被掩盖。
比如这批货正在涨价,客户肯定想马上收到货;如果价格正在下跌,他就可能不想马上付款,或者想打折收货。
这个时候,信用证、提单、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里任何一个小口子,都可能变成对方压价的工具。
做外贸最危险的状态就是钱在别人手里,货已经发出去。
现在做信用证,要比之前更谨慎。
证开出来以后,必须逐条审。
港口名称、公司名称、地址、邮编、品名、型号、数量、单价、总金额、币种、装运期、交单期、提单抬头、通知人、保险条款、原产地证、检验证书、附加条款,全部都要看。
特别是SWIFT里的附加条款,很多坑就藏在那里。
信用证能做,但一定要记住:它不是付款保险,它是一套高度形式主义的单据规则。
钱没到账之前,交易没有结束。
货离开工厂之后,风险才真正开始。
今天就这样吧。
祝大家端午安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