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s文章
在美国犯中国的法

有人说,美国是一个国家。
两张购物小票
最近在美国到处走,从加州到德州,见了不同的人,看到了不同的风景。不过,最让我眼前一亮的是同一家连锁超市在不同地方的税率。
如果你向美国出口类似的产品,小票是可以给你一些启发的。
两张 Trader Joe’s 的购物小票。
德州(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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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商品总价:$39.49 – $0.99(购物袋) = $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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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税:$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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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约 8.25%
(实际上是精确写明的:8.25%)
加州(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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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商品总价(不含押金):$42.48 – $0.85(Bottle Deposit) = $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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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税:$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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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约 8.625%
在加州,一瓶饮料的税是0.71美元,在德州,只要0.08。
同一个国家,同一家超市,差不多的商品,但因为所在地的不同,实际上所需支付的税金大不相同,0.99到6.18,差的不是一点点。
这两张小票对国内的供应商来说,是有一定启发的。至少我看到后就想到了一些东西,比如:
如果你的商品在某些州属于免税/低税品类(如食品、非碳酸饮料、保健品),那你在这些州的价格优势就非常大;
若你的产品在加州需缴CRV(回收押金),你就可以用德州不收这笔费的话术,打价格牌谈客户开发。
加州很多消费品既要收销售税,又要满足Proposition 65标签法案,还可能触发环保监管(如塑料包装);
德州则在很多品类上不设额外门槛,尤其对电子烟、保健品、工具类产品、户外用品等比较友好;
所以出口同一种产品,进加州要提早做合规、算成本,而进德州可能先打价格战,加快节奏铺货。
看来,美国的联邦制并不是简单地将各州联合起来,而是将各州的法律、税收、文化、价值观打包到同一个罐子里,这个罐子就是USA。
饭桌上的误解
在德州跟客户开完会后,一位非常熟悉的客户(也是朋友)提议一起吃饭。
我欣然应允。
当时看到他身边的同事,便顺口客气地问了一句:
“要不要一起吃?”
对方说好,于是我们三人一同前往餐馆。
吃完饭后,服务员问是一起买单还是分开买,我下意识说:“各买各的吧。”
我当时的本意是不想让朋友破费,因为如果我们两个人吃,肯定是朋友付钱,现在加了一个人,大家各付各的是最好不过了。
再说了,我所了解的美国文化,朋友一起吃饭各自付款是很正常的事。
但是,饭后朋友私下提醒我:
“你是卖家,我们是买家。你邀请了我们公司的人的出来吃饭,在美国语境里,默认你应该买单。下次记得哈。”
听完这句话,我有点小尴尬,问要不要找他那位同事表达一下歉意。
朋友摆摆手说完全没必要,过去的事让他过去就行了。
朋友说,在美国文化中,谁提出邀约,谁就是请客的人;谁是有求于人者,谁就承担饭局费用。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原来我那句“要不要一起去吃饭”,在对方耳中已等于“我请你吃饭”,而我说“各买各的”,则变成了“不懂规矩”。
这一刻,我真切体会到文化错位带来的误会型失礼。
我说,在中国,大部分时间卖家请客户吃饭,是为订单;
但是,有合作关系的买卖双方,并没有规定一定要是卖家请客。特别是对方来拜访的时候,即便你是买家,是别人的金主爸爸,那也要尽地主之谊。
这一顿饭不贵,却买到了中美商务礼仪分歧的宝贵一课。
在美国犯中国的法
第一天给我接风,客户问我想吃啥,我说吃在中国吃不到的东西。
于是,他就把我带到了一家当地的百年餐厅。
餐厅的装修果然就很与众不同。
服务员推荐的主菜:Antelope Tenderloin。
我看到Antelope愣了一下,这不是羚羊吗?
在中国,羚羊是一级保护动物,但在德州,它是一道可以切块烹制、搭配红酒的高端晚餐。
更让我惊讶的是,这家餐厅的菜单第一页就写着:
“我们提供的野味,包括 bison(野牛)、elk(麋鹿)、venison(鹿肉)、antelope(羚羊)、quail(鹌鹑)等,均来自合法狩猎资源,体现我们对可持续生态的尊重。”
顺便说一下,“but we don’t stop at game”在这里翻译成中文的意思是:我们有的远远不止这些。
在国内食用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属于严重犯罪行为,会面临刑事处罚,不过来都来了,而且这是在美国,所以就客随主便了。
我查了一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看着盘子里的肉,我一边吃,一边震惊,还好不是在国内,要不然就得在牢里蹲几年了。
朋友告诉我,美国也保护动物,但采用的是另一套逻辑,不是一刀切禁不让吃,而是有序猎取、合法食用。
猎人持照打猎,有限时间、限定数量、指定区域。
政府不阻止吃,而是规定怎么吃、谁能吃、吃多少。
朋友还说,在德州,打猎不仅是生存技能,还是一种生活方式,是成年礼,是男子气概的象征。
吃野味不是违背道德,而是延续传统。猎人拍照、分肉、冻存、聚餐,是家庭生活的一部分。
一盘羚羊肉,划出了一道东西文明在文化、法律、价值观的分水岭。
同样一种动物,在不同制度下的命运,也是很不同哇!
一个国家,两种意识形态
在德州的几天里,朋友反复跟我说:“加州人不是我们这样的人,他们是另一种动物。”
有一次,他甚至直接说:”They are another country,they are radical.”
在德州人口中,“radical”通常是贬义,意味着“激进的”、“脱离现实的”、“强行灌输价值观的”。
他们眼中的加州人,不仅政治正确,而且文化霸凌,总想告诉别人什么才是对的,什么才是先进的,什么才是你应该认同的。
比如:你若在旧金山餐馆说一句“不太认同变性人可以进女厕所”,可能就会被邻桌白眼;
但在达拉斯和休斯顿,没人会在意你说了啥。
美国在法律上是一个国家,在意识形态上却已经裂成了至少两个。
加州代表的是制度理想主义,高税收、高福利、高补贴、绿色环保、LGBTQ+友好、多元包容、枪支管控、身份政治、cancel culture……
德州代表的是个人自由主义,低税收、小政府、传统家庭价值观、保守派法官、持枪权、反堕胎、反政府过度干预、抵制“政治正确”。
你无法简单说谁对谁错。
在我看来,当一个国家内部不能在什么是对的,人应当怎么活这些底层问题达成基本共识时,那这个国家就不是一个统一体,而是一个被宪法强行拼接起来的意识形态拼图。
为啥总是加州定规则?
德州的朋友还告诉了我另外一个概念:“加州效应”(California Effect),意思是加州用自己的市场体量,强行输出地方规则。
比如你生产一件电子产品,想在全美销售,如果不满足加州的 Proposition 65(加州65法案)有毒物质标签标准,你就无法进入这个市场。
于是,大多数制造商干脆让全国产品都达标,以省去单独处理。
再比如,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对汽车排放的限制比联邦标准更苛刻,但许多车企选择按加州标准造车,以便“全国统一”,省事又规避风险。
还有数据隐私法案CCPA、化妆品动物实验禁令、塑料包装回收指令……表面上是地方性法规,实质上已成为软性国家标准。
加州并不需要通过国会立法,它只需用消费能力就把一套地方标准变成企业的生存刚需。
所以,德州人不喜欢加州人也是有道理的,你不是按照美国标准做生意,而是在按加州的想法活着,除非你放弃这个市场。
加州是全球第13大经济体,做生意的人,大概没人会跟钱过不去。
所以,骂归骂,生意还是要做的。
德州能独立吗?
在一次闲聊中,我问德州朋友:
“加州总是喊独立,你觉得他们能独立吗?”
朋友笑了笑说:“加州不可能独立,但如果有一天是德州要独立,那才是真的可能。”
他告诉我,德州曾是一个独立的国家,1836年至1845年,德克萨斯共和国是真实存在的主权实体,后来才自愿加入美国联邦。
而在加入联邦的协议中,德州还保留了一些特殊条款,包括理论上的分裂权和拆分成多个州的可能性。
相比加州每逢政治不满就高喊“我们要退出美国”,德州但从未动真格。
德州人虽不爱高调宣示,却在能源、电网、边境政策、学校教育、司法系统中一步步强化了自己的独立能力。
他们有自己的电网(ERCOT),不接入联邦能源系统;
他们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堪比一个中等国家;
他们有地、有枪、有钱、有身份认同,最重要的是,有一群从未真正把“美国”当作精神祖国的保守派选民。
他们不说独立,但在做准备。
在加州,我听到的是我们要自由;
在德州,我感受到的是我们不稀罕你们的自由。
美国的稳定建立在联邦制与共同利益之上,而当共同利益减少、共同信仰破裂,联邦就不再稳固,剩下的,只是一个地理概念。
旅行的最后一天,我站在德州公路边,看着辽阔的草原与孤独的旗帜,突然意识到,
如果有一天,美国真的分裂了,那第一块脱落的,不太可能是喊得最响的加州,大概率是沉默筑墙的德州。